建议/提案内容: |
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的政法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2020年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但是去年下半年几起涉城管执法不当事件,引发了较大的社会舆情,对我市的城市形象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从几起城管公共事件来看,主要集中在基层执法环节。我市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一、当前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漠。南通一些执法权下沉至乡镇后,乡镇执法任务繁重,出现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几起同类事件,无一例外被归咎于协管人员。但按照2015年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出: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权力行使问题,基层政府相关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法治意识淡漠。 2.执法人员“以人民为本”的服务意识欠缺。服务意识是引领和指导行政权行使的核心要素。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作为,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比较突出,执法缺乏常态化。一些执法人员只注重个人管理职权,无视相对人的权益,只重管理不重服务,只关注处罚而没有重视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手段简单粗暴,缺乏应有的同理心,侵犯被执法对象合法权益,损害群众利益。 3.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基层后,基层成立综合执法大队,需要面对的行政相对人相当复杂,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非常高。而现实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过硬,职业道德修养不高,业务知识不精通,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行政执法必备的综合素质,难以胜任当前复杂的执法需求。 4.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来源较为复杂,加上常态化培训缺乏,行政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目前的培训存在针对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常态化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培训中缺乏对实际操作中的规范要求,譬如日常执法检查该如何进行、检查什么、检查结束之后如何处理等缺乏实践性指导。二、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在执法人员招录过程中,要注重对应聘人员法律、行政基础理论知识的考察,要将知法懂法的人员招录进来;在执法实践中,要强化法治意识,注重执法程序和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及民众的外部监督作用。 2.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能力。执法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要重视法的自觉遵守而不是强制执行。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执法者在办案中的普法能力,增进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改善执法外部环境,着力构建和谐执法关系。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人员风险防控意识。要使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包括辅助人员)都能清晰的认识到:在当前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情境下,每个个体的不当执法都会对整个城市产生破坏性影响。每个执法人员都必须关注自身执法行为,打造为执法者与公众均能接受的执法方式,降低行政执法风险。二是要加快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自制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等素质,提升职业荣誉感,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成为展示南通良好营商环境的一张靓丽名片。 4.加强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要坚持不懈地对执法人员,特别是一些服务外包单位的辅助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使培训内容、方式制度化,并使培训制度在组织机构、场所和师资力量上得到保证。在培训中要贯彻实战意识,注重培训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