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孙东强 | 建议/提案号: | 第0246号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 |||
建议/提案内容: | 关于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法律诉求解决环境的建议 情况分析: 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长期的实践证明,完善健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律诉求解决环境,是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而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法和可行路径。 一、调研情况 在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新起点上,市委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市115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实现标准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全市1919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1108人。上述数据显示,政府购买下免费向基层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已经和社会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偿法律服务,共同构成了互补的法律服务供给格局。 但调研同时发现,近两三年来,南通的第三种法律服务力量---法律咨询公司迅猛发展,从另一个层面显示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现状存在不足的现实。更值得注意的是,缺乏监管的法律咨询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营利性目标追逐下,不但易滋生出损害基层群众和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的行为,更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冲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降低了社会治理效能。 二、问题分析 从调研情况来看,公共法律服务在有效发挥治理效能、满足群众和小微企业法律需求方面尚存在不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服务力量普遍不足。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5家,除极少数街道正常安排律师入场全勤服务外,普遍缺乏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办公式进驻,多由司法所人员或社工充任。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普遍存在力量不足的困难。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和供给难以保证,制约了村居群众、园区企业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识的养成。 2、体系建设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老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了解不够、参与度不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为司法行政的“独角戏”。调研中发现不少群众表达个人诉求时,依然习惯于寻求政府解决或者走信访路径。 3、缺乏监管的法律咨询公司扰乱了法律服务供给端,削弱了公共法律服务在社会治理效能方面的功能。 法律咨询公司大多并不真正满足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实质上隐藏着违法经营行为,其引流对对象更多的是原本需要公共法律服务的普通群众和小微企业。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假服务引流真需求,导致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市域治理的效果未能真正充分发挥 具体建议: 1、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的供给。一是要提升专业法律人员参与度,二是要优化奖补等政策引导性手段,引导当地优秀律师更广泛地参与,三是面对群众获得感不强的现状,要提升阵地式、常驻式服务。 2、营造良好的法律诉求解决环境,把群众诉求引导成法律需求。诉求只有成为内心的法律需求才会外化为法律服务的需要。信“访”不信“法”的社会价值取向,将严重削弱公共法律服务在社会治理的功能和作用。因此,正确执行国家信访制度,从而让法律诉求回归法律解决的路径。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社会环境。 面对打着“法律咨询”幌子,“假咨询真引流”的法律咨询公司,阻碍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推进的现象,要根据国务院2019年《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2021年《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要求,在南通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以营造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提升南通市域基层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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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南通市司法局 | 协办: | 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日期: | 2025-09-25 | |||
答复内容: | 孙东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法律诉求解决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该提案非常有现实意义。提案中就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供给、营造良好的法律诉求解决环境等方面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作为市政协第246号提案的主办部门,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反复征求意见,认真协同办理。 一直以来,南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有效融入推进城乡发展的全过程,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效应不断彰显。 一是系统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基础。健全服务平台,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为抓手,形成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家、县级中心8家、乡(镇)级中心105家,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全覆盖,年均提供法律咨询超11万人次。市、县两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年均接听来电6万余件。研发“法润江海e服务”小程序,建立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抖音平台“崇法指南”,满足群众便利化、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以融合对接综治中心为抓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资源共享、深度融合,县级中心全面进驻综治中心,乡(镇)级中心已进驻74个,进驻率达70.48%。 二是全力推进全市法律服务人才发展。持续优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53家、律师3448名(其中执业律师2269名);基层法律服务所119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46名;公证机构8家、公证员50名;司法鉴定机构12家、司法鉴定人119名;仲裁员564名;人民调解组织2443家,专兼职调解员10742名,能较好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法律服务需求。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依托全市司法所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年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400余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起。 三是积极优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先后建成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840个,培育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41个。深化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全面提档升级280余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以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与1669个法律援助站(点)、113个“法约三市”公益法律服务点、80个远程公证服务点共同构建起便捷高效的“15分钟法律服务圈”。推动法律服务向乡镇村居延伸,全市1633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培育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1.8万余名。针对法律咨询机构乱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规制,规范咨询机构经营范围表述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强化监管,引导群众准确区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机构,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持续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建设体系格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和“一站式”服务能力,进一步整合职能、完善功能、健全机制,加强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指导,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共同促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品质化建设服务矩阵。进一步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力量,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益服务,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形成法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法律咨询机构监管。 三是持续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建设优化路径。积极整合优化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媒介宣传普及各类远程智能服务,推介远程公证系统,用好“企通法”“苏解纷”“崇法指南”等平台,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百姓得实惠”。 南通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