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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4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季小军 建议/提案号: 第0254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54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一是基层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八五”普法工作已经进入到中后期,但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法治观念薄弱,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还需进一步保障。社会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源投入。村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普遍存在资金少、人员少、场地少等问题。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主要集中于城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尚未完全到位,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上下联动、功能协调、优势互补上还不到位。   三是法治引领的多元化治理还需进一步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涉及群体包含政府部门、村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层所有利益相关者,不同的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合作,在具体治理实践中要么片面强调法治,要么过分强调德治和自治,法治、德治、自治之间没有有效融合,没有发挥法治、德治、自治功能互补的最大效能。   四是基层社会治理队伍还需进一步建强。基层社会治理人员数量偏少,特别是镇村合并后,区域范围和人口数量显著增加,社会治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更显突出。基层村居干部任务多,待遇低、保障差,人才流失率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留不住,队伍老化。社会治理覆盖面广,需要基层社会治理人员一专多能,但是基层复合型人才不多。

具体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习惯上下功夫。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把法治宣教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上。一是细化普法责任落实。二是提升法治宣传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二)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基础性、服务型和保障性工作,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保障机制。二是拓展服务内容。三是制定服务标准。   (三)坚持发展群众自治,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化上下功夫。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经验,群众自治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基层治理方法。一是建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堡垒。二是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实现“枫桥经验、云上呈现”,通过网络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透明度。三是要壮大队伍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可以是辖区内的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法律专业人员或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对象,也可以是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五老”人员,或者是知法守法、明理尚德的村居民和各方面代表人士、群团组织等多志愿力量。这类社会志愿力量一般有热情、有威望、素质高,还有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是基层有效治理不可或缺的参与对象。四是要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四)健全德治教化体系,在营造基层社会治理大融合上下功夫。法润天下,德润人心。基层社会属于熟人社会,民风民俗、家风家训、伦理道德等无形约束是内心深处的自律,能引导人们的行为,可以起到法律“硬治理”起不到的效果。一是要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二是要树立德育先进典型。要持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党员示范户”“最美家庭”“南通好人”、行业道德模范,培育、深挖居民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好模范人物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做到“三治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不仅需要加强法治建设为核心,还需要自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要推进“三治融合”的方式创新,聚焦乡村治理的重大现实问题,探索适合不同乡村社区需要的自治、法治与德治新方式。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市政法委、社工部
答复日期: 2025-09-15
答复内容:

季小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培养公民法治信仰为目标,树牢问题导向,在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法治文化建设提档、法治骨干队伍培育、“三治融合”深化四个方面,构建形成了“一核四聚”法治乡村建设体系,有效推动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乡村群众法治满意度的显著提升。

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健党建引领“主心骨”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高标定位、统筹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突出政府推动,先后下发《南通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始终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注重统筹联动,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手抓,推进乡村治理一体化建设,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加强组织互动,以全域党建推动全域治理,全市设立9331个网格党组织、43354个微网格党小组,5万多名机关在职党员赴社区“双报到”,6千多名在职党员担任兼职网格员,1.2万余名党员法律明白人,常年扎根村(居)网格应民呼、解民忧。拥有40多年党龄的全国年度法治人物倪伯苍,记录了43本近100万字的“民情日记”,成为深耕基层的“法律明白人”。

二、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畅通优质服务“主渠道”

推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面覆盖,积极为乡村群众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搭建,优化“大中心+小驿站+广布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共建有116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69处法律援助站(点)、87个远程公证服务点、3条全时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润江海e服务”小程序,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智慧服务模式,建立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一刻钟法律服务圈”。布局,依托乡村商圈、村办企业、村民居住区建立111个公益法治文化服务早市、午市、夜市“集市点”和328个“法治服务驿站”,常态开展“律动江海·法约三市”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五米”。创建,按照“1名首席调解能手+2名解纷助手+3名坐班法律服务帮手”组成标配团队,建成137家品牌“通解室”(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选树培育1676名“解纷人”,形成更加密集的矛盾纠纷调解网格。

三、聚焦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唱响深层浸润“主旋律”

出台《关于建设“法韵南通”的实施方案》,整合地理特点、地域文化、地缘优势等资源,科学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江海法治文化风景,依托全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将海门区张謇法治文化园、启东圆陀角法治风光带等以及67个沿江沿海村(居)阵地连点成线,建成沿江沿海“百里法治文化长廊”,推出10余条乡村法治文旅线路。深化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全面提档升级280余个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创作乡村法治文化精品,挖掘江海文化特色,开发“江小豚”“犇犇”等亲和力强、接受度高的普法动漫典型形象,制作法治动漫系列作品。将法治元素融入海门山歌、如皋木偶剧、通州戏剧等本土文化资源,打造《江海渔歌》《村支书的星期天》等法治木偶戏、法治通剧、法治小品,成为乡村群众愿看爱看的法治精品。依托南通电视台《法治纵横》节目开办“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栏目,专题报道乡村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擦亮,广泛开展“法润江海·和谐万家”“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服务农民丰收节”等法治文化活动;市、县连续多年举办不同主题、不同层面的法治文化节,积极推动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四、聚焦法治骨干队伍培育,赋能示范带动“主力军”

提高基层法治骨干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参与乡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示范带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培育万名,按照“1格1户2人”标准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694户、法律明白人1.8万余名,推出18项“通晓法”优惠帮扶措施;海安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学院,启东、海门实施法律明白人“青蓝工程”,全市三批次选树54名“倪伯苍式”法律明白人。联合法院系统建立“法律明白人”三联机制(联合培训、联动调解、联系群众),选聘1000名特邀调解员,开展法律明白人“千村开讲”大宣传活动5000余场次,涌现出全国平安卫士张祖发、江苏好人杨立娟等“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配置千名全市1938个村(居)共配备法律顾问1104人,今年以来,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5449场次,协同化解矛盾纠纷1.3万余件。建立“1+N”“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开展“千名法律顾问答千问”活动。精选百名,挑选法律基础扎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热心公益服务的律师,聘任645名企业“法治副总”,参与“企暖花开法治行”“中小企业微光计划”等系列活动,挂钩服务乡村企业,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五、聚焦“三治”融合深化,激发基层治理“主动力”

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排查整治法治薄弱村(社区)为载体,树示范、督整改、促平衡,深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注重以自治激发群众参与活力,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自治作用,依托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创建协商议事法治护航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的做法获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注重以法治夯实基层治理底盘,实施村(居)书记现场述法制度,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学院,建立22个法治培训现场教学点,开展情境教学、参观互动,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高素质农民等法治培训,积极培育法治宣传“后备力量”。注重以德治引领乡村文明风尚,从家庭、家教、家风抓起,建成张謇家风家教馆,持续开展“家庭学法嘉年华”“星星点灯 法润万家”等活动,连续组织九届“家庭学法达人赛”,百万人次参与线上答题,将德法教育延伸至乡村家庭细胞。

下一步,我们将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统筹,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方向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发挥党建引领“聚合”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把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安排并分步落实,构建统筹谋划、管理指导、实地调研的闭环体系。发挥骨干队伍“领跑”作用。整合法治乡村建设骨干队伍,抓住农村党员这一关键群体,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抓住社会组织这一关键力量,健全政府购买、项目委托、公益创投机制,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5个以上普法社会组织,联动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品牌、共帮农民法律所需等互动合作项目,壮大法治乡村建设的社会力量,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渠道。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建、管、用”一体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能经得起人大评议、社会评价。发挥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坚持“典型带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子、新模式,寻求突破创新,推出新招实招,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深入挖掘法治乡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学习推广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的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标杆引领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聚焦重点强辐射,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以法治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整体思维、创新理念,把法治乡村建设做出南通特色、南通品牌。夯实法治建设“底盘”。加强科学立法,及时将基层依法治理中的成熟做法总结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立法支撑。狠抓严格执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涉农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充分利用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坚持公正司法,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法治方式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环保、平安稳定等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实践养成,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宣传好民法典,重点开展养老诈骗、特困群体救助帮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乡村特殊人群的排查管理,扎实做好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权益。凸显法治文化“名片”。围绕建设“法韵南通”名片,把厚植乡村法治文化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实施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润江海·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平台,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节点,组织法治文艺下基层、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高要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借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结合沿江、沿海、沿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法治主题突出、地区特色鲜明的乡村“三沿”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批乡村法治文化阵地文旅体验线路。高质量培育法治文化特色亮点,根据村居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治元素,优化乡村法治文化整体布局,探索培育法治文化示范村居,引领带动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推动基层群众法治信仰的生根。升级法律服务“系统”。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的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好评率。把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延伸至农村,让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成为“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的综合型、“一站式”服务窗口。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增加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法治审查的范围和频次,为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村民法律服务个性化档案,推出“法惠农村”项目品牌和“法护农民”权利义务清单,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强化多元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纵深推进诉源治理、非诉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发挥好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增强联动化解质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坚持多维发力强融合,确保法治乡村建设一体推进

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教化作用、智治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深度融合,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劲动力。做好法治自治融合,推动民主法治。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活动,实行最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在达标过硬、提质创优上做文章。不断激发群众参与自治活力,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功能效用,健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加大“援法议事”力度,推广圆桌会议、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村民说事平台等村民协商议事模式,调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力量,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群众订立规矩、重塑习惯。依托各地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人员组建“法治智囊团”,对群众协商议事、邻里中心议事等自治内容、人员、流程等全要素进行法治保障,推动群众自治活动合法合理、规程规范。做好法治德治融合,推动规则养成。坚持将德法融合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依托村级群众大舞台、公共服务中心、法治学校、德法讲堂、德法讲习所等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准则,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把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等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加大对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全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深化德治约束,从家庭、家教、家风抓起,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家庭学法达人赛”等活动,积极探索以乡村道德银行、道德积分推动立德育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体系建设。推动“莫文隋”、江海志愿者等精神文明品牌丰富内涵、提升影响,充分发挥“江海普法名嘴”“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农村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创作队”等志愿队伍作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法治建设的传播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做好法治智治融合,推动服务加速。围绕让群众“想得起”“找得到”“用得上”的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为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注入新动能。充分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政务服务平台留言收集研判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改进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服务。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对接,通过12348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站,积极引导群众“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在现有的无人律师岗,法律援助自助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加大“智慧小司”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投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一站式”满足群众各类法律需求。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将法律服务与网格治理相融合,健全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网格化法律服务服务网络,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南通市司法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