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马迎霞 | 建议/提案号: | 第263号 | |
标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 | |||
建议/提案内容: |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建立多年,我区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区、园、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均已按规定配齐法律顾问。但实践中,存在着乡镇对法律顾问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够细致、法律顾问团队来源比较单一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提升法律顾问地位。实践中,部分镇街存在政府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法律顾问应与乡镇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和涉法事务情况。同时,政府也应主动向法律顾问通报相关情况,以便法律顾问能够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乡镇政府应充分重视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并建立管理制度,明确顾问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是规范管理,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对法律顾问应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阐明政府法律顾问权责,细化法律服务的具体流程。乡镇政府应确保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保持独立性,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时,应基于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不受政府或其他部门的倾向性影响。另外,应保障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重视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引进和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开展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法律顾问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优化队伍,聘任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组织协调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南通市司法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5-09-15 | |||
答复内容: | 马迎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2023年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南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通办发〔2023〕12号),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政府合同管理等工作制度。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乡镇(街道)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已经实现了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参与基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政府合同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涉诉案件办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当前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机制不够顺畅,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质量和绩效考评机制不够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顾问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推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南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统筹领导职能,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职责,强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强化法律顾问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合同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积极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形成乡镇(街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确保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我们将注重运用和发挥好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监督机制。通过出台《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法治审核事项目录》等制度文件,明晰法律顾问权限和职责,规范选聘工作,保障独立履职,细化工作流程,量化评分与等次评定,从履职情况、规范服务、公众评价等多维度对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履职情况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切实解决“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水平。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我们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30号)相关要求,建立专业覆盖全面、分布均衡、能力匹配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引入熟悉法治审核工作的法学专家、律师、公证员等担任基层法律顾问。同时常态化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熟悉政府行政管理流程和行政事务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协同办理文件起草调研、行政应诉答辩、审查论证、典型案例分析等法律服务事项,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感谢您对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议案为我们完善基层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以高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智库”作用,为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供支撑和保障。 南通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