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21-00982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决定 | ||
发布机构: | 律师工作处、市律师协会 | 文号: | 通司发〔2021〕7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注销的决定 |
索引号: | 014207205/2021-00982 |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决定 | ||||
发布机构: | 律师工作处、市律师协会 | ||||
文号: | 通司发〔2021〕7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注销的决定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注销的决定
我局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注销的申请。
经审核,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于2002年4月核准成立,现因机构合并,人员全部转入南通市海门区余东法律服务所执业,提出注销申请。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南通市海门区树勋法律服务所注销。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