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的意见
今年是省厅部署的“365工程”建设深化年,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和实战化建设水平,现就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创建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以下简称“双优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巩固局所站一体化、县级司法局实战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基本保障规范化和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效,主动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维护安全稳定、基层基础达标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等“五大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各地要继续保持以往争创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省优秀司法所的好势头,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瞄准优秀条件,将“双优创建”活动与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大型司法所建设、队伍“三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到目标更加清晰、作风更加扎实、程序更加规范,在条块上保位不退位,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加快理顺管理体制。要以“司法所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司法所基本经费和基本保障以司法局为主”为目标,加快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管理内容,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确保年内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有效落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提升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确保整体达90%以上、每所配备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以及司法所长由政法专编人员担任。实行司法所编制季度对账、半年通报以及政法专编人员调离岗位县级司法局审核、市级司法局备案制度,实现司法所专编人员在编在岗。抓好新招录公务员业务培训和司法所长业务培训,指导督促行业协会重点抓好专职社工、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队伍职业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二)切实完善机制,加快提升实战化水平。要按照“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的要求,紧扣采集、研判、应用等环节,建立以信息为主导的实战机制。建立每日信息采集目录制度,将党委政府重大活动、困难群众法治服务需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等基本信息纳入每日信息采集目录。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利用12348平台、法律服务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系统内网络,以及110、12345等系统外渠道,构建全方位的信息采集网络。进一步推进全员应用,引导并督促基层工作人员登录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问题,为采取处置措施提供可靠指导。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司法所”+“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调委会、司法行政服务站”)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推行“中心+大队”勤务模式,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参加,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通过联建联动聚合系统内外力量,形成适应实战化需要的工作队伍。
(三)着力提升质效,力促全覆盖转型增效。要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攻坚战,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开展“美丽人生 德法引航”活动,实施“德法护成长”“德法伴行政”“德法进家庭”“德法润村居”“培育特色德法文化”五大行动;印制《人民调解指南》、《公证办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等司法行政惠民服务宣传材料,分发人员流动较多的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是在集贸市场、企业、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建立“法律诊所”,明确服务职责,规范服务方式;实施“暖企1+N”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工程,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律服务站及移动微站,与工商联、贸促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构建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企奔小康走帮服”的活动部署,并将“走帮服”活动与“法企同行”活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紧密结合。四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优化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一站式解决群众服务需求,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监督考核,用互联网重塑公共法律线下服务,推动网下服务网上提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程度和质量水平。五是构建从预防到化解到修复的矛盾纠纷全过程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预测预警制度,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拓宽调解服务渠道。六是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效能,巩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成效,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严格管控措施,落实精准矫治要求,实施损害修复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深化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四)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司法所达标升级。要以贯彻落实省地方标准《司法所建设导则》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保障条件,为充分履职提供必要物质保障。一是开展司法所用房“分类定级、达标升级”活动,按照选址合适、用房独立、面积达标、装备规范、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所用房保障水平,90%以上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部颁标准(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最低要求是
三、活动要求
开展新一轮司法行政“双优创建”活动是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积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将活动各项内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举措到位,责任到位。要将“双优创建”活动开展作为打好“五大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要围绕活动内容,找出薄弱环节,细化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序时要求、工作主体,形成项目化推进机制。要落实争创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双优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着重抓好争创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指导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难点问题;相关处室要立足职责,全程跟踪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典型引路,整体提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双优创建”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指导,做到有的放矢。要注重典型引路,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亮点特色,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后进地区开展扶帮带,促进整体提高、同步提升。
(三)注重实效,提升水平。要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作为“双优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试金石。通过争创活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业务工作质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展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成果。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市局将根据《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向省厅推荐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