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司法局法律助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助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成交单位派驻一名律师作为法律助理,主要为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法律事务提供协作,预算价9.9万元/年;
标段二:成交单位派驻一名律师作为法律助理,主要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提供协作,预算价9.9万元/年;
标段三:成交单位派驻一名律师作为法律助理,主要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法律事务提供协作,预算价9.9万元/年。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按照从一到三的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拟派人员须为不同的人员),可以兼得。本项目最终三个标段合同价须保持一致,以三个标段成交价中最低的为最终合同价。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项目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制作在一起。
4.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价。
5.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拟派法律助理一名(必须为正式律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提供①毕业证书复印件、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12月817: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司法局2223会议室)。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司法局222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启瑞广场);
需求联系人:许先生、沈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3850;0513-59000696;0513-59006696;
经办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监督联系人:仇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